一、申請注意事項:
1.至學生事務資訊系統(https://www.sis.tku.edu.tw)→獎學金→點選登入(以學號、密碼登入)→校內獎學 金→申請紀錄→申請,選擇獎學金獎項後輸入各項資料,點選申請儲存後再列印申請書,簽名後連同應繳證件於截止日前送繳生活輔導組 B421(商管大樓 B421 室)。
2.申請時間:自 113 年 9 月 9 日(星期一)起至 9 月 20 日(星期五) 截止,逾期繳交者,不予受理。 收件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 8:10~中午 12:00、下午 1:00~下午 4:50, 於 9 月 9 日(一)、9 月 10 日(二)、9 月 11 日(三)三天延長收件時間至晚上 8:50,9 月 21 日(六)無收件。
3.繳件地點:淡水校園生活輔導組(商管大樓 B421 室)。台北校園及蘭陽校園學生如無法至淡水校園繳交, 請將申請資料於期限內郵寄至生活輔導組(地址:(251301)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 151 號 B421,收件人:生輔組), 並於信封備註「申請校內獎學金」。
4.依本校出納組規定,獎學金發放採匯款至學生本人帳戶方式辦理,申請獎學金需先至淡江智慧收付平台登錄金融帳戶 並印出匯款同意書,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(B304 室)審核通過,俾便得獎後憑以撥款;之前已登錄完成者,無須 再立,網址:https://finfo.ais.tku.edu.tw/PMT。 五、申請獎學金應繳交之證件須一次交齊,並可用影印本代替,如有缺件或所繳證件與規定不符者,以自動棄權論。
二、申請資格
1.碩、博士班:研一上或研一下修習達 9 學分或 4 門課(博士班為 3 門課),研二上修習達 5 學分或 2 門課 (不 含畢業論文);碩士在職專班:研一上或研一下修習達 6 學分、研二上修習達 5 學分(不含畢業論文);學業 成績 80 分以上,並符合各系所自行訂定之條件者,皆可於次學期提出申請。
2.各系所自行訂定之條件不得為協助系所務或活動之服務時數要求。
三、各系自訂條件請詳附檔。